根據(jù)《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評標專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蘇發(fā)改法規(guī)發(fā)〔2024〕716號)文件要求,為充分發(fā)揮社會監(jiān)督作用,著力解決當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評標專家存在的問題,決定面向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公開征集我縣納入**省綜合評標專家?guī)斓乃性u標專家的違法違規(guī)問題線索,歡迎廣大群眾反映和舉報。征集線索的項目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我縣開展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,受理線索舉報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。
一、征集內(nèi)容
1.應當回避而不回避;
2.故意擅離職守,違規(guī)傳遞評標評審信息或進行非正常業(yè)務性溝通;
3.不按照招標文件規(guī)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,對依法應當否決的投標不提出否決意見或無正當理由隨意否決投標,或者敷衍塞責隨意評標;
4.私下接觸投標人或相關利害關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評標等違法行為,收受投標人、中介人、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;
5.向招標人征詢確定中標人的意向,接受單位、個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傾向或排斥特定投標人;
6.違規(guī)打探項目信息,組織或參與圍標串標;
7.組建或加入微信、QQ等網(wǎng)絡通訊群組違規(guī)交流、獲取項目信息,組織相關利害關系人圍標串標;
8.評標結果公示前,****委員會成員名單、評標項目情況、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情況、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和評標結果;
9. 主動透露或泄露在評標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(yè)秘密以及評標評審有關情況;
10.在合法的評標勞務費之外額外索取、接受酬勞。
11.其他問題。
二、舉報方式
1.電話舉報:0527-****8110
2.郵箱舉報:****@126.com
3.現(xiàn)場舉報:**縣**中路20****中心4樓425房間
三、注意事項
舉報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線索的,應當實事求是,不得虛構、夸大、捏造事實,不得對他人誣告、陷害。倡導舉報人實名舉報,并提供舉報對象的基本信息和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相關證據(jù)材料??h數(shù)據(jù)局將對舉報人、舉報事項嚴格保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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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8月1日